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卡
一、享受待遇时间: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
二、定点医院及转诊流程
1、门诊定点医院: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医院、新校区医院(校外医院普通门诊费用自付)
2、住院定点医院:重庆师范大学新校区医院、公立城乡合作定点医院。
原则上应在校医院就医,如果,因校医院住院条件有限需转诊到校外定点医院住院者,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,否则,不予支付相关费用。危、急、重症患者在校外定点医院住院者,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,否则,不予支付相关费用。
3、转诊流程:校医院就医(校医院条件有限不能诊治)à医生开具转诊单à校外公立城乡合作定点住院。
三、医疗费用报销
1、普通门诊 只能在校医院刷卡报销,报销限额30元/人/年。
2、慢性疾病门诊 病种:高血压、糖尿病(1、2型)、结核病、精神病(精神分裂症、抑郁躁狂症、偏执性精神障碍)系统性红斑狼疮。每人每年支付限额:一档2000元、二档2400元。
3、重大疾病门诊 病种:白血病、血友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恶性肿瘤、肝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、严重多器官衰竭(心、肝、肺、脑、肾)。每人每年支付限额(与重大疾病住院累计计算):一档10万元、二档12万元。
4、意外伤害门诊 病种:骨折、关节脱位、呼吸道异物。每人每年支付限额:一档1000元、二档1200元。
5、一般疾病住院
一级(包括校医院)医院,起付线100元,报销比例:一档80%,二档85%;二级医院,起付线300元,报销比例:一档70%,二档75%;三级医院,起付线800元,报销比例:一档60%,二档65%。
计算方式:报销金额=(单次医药-自费费用-起付线)*报销比例。
免扣特补(享受国家奖助学金、农付五保、重度残疾)参保大学生在定点一、二、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。
6、计划生育补助
符合计划生育规定(以准生证为准)的孕产妇,给予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。
四、特殊疾病申报
1、慢性和重大疾病
在校医院填写申报表,提供1寸照片1张、合作医疗卡及身份证复印件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,资料上报校医院办理特殊疾病病症。
2、意外伤害
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书、本人及新濠峰娱乐
意外伤害情况说明,资料上报校医院备案。
五、医疗费用报销
1、网络报销:在区内已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,出院时刷医保卡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。如发生医保卡遗失的情况,需自己垫付全部医疗费用,但出院时不结账,重新办理新的医保卡后到医院刷卡报销。
2、手工报销:在未联网(含区内西南医院、新桥医院、肿瘤医院以及区外)的定点医院住院,出院结算时,自己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,出院后备齐相关资料回校医院报销。
3、报销提供材料:出院证、出院记录、住院发票、住院详细费用清单原件,合作医疗卡及身份证复印件、主城区外住院需提供就医定点医院的等级证明(需加盖当地相关部门的公章)。如有外伤(中毒),还须有本人提供的受伤等情况说明。
六、特殊疾病申报及住用报销院费时间
新校区医院:每月22、23、24日全天,节假日顺延。
老校区医院:每月25、26日全天,节假日顺延。
截止日期:2012年9月27日。逾期不再受理,责任自负。
七、补办医疗卡及加磁
参保大学生合作医疗卡遗失、破损、因掉磁不能正常刷卡等,于每周三(限工作时间)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医疗卡交到校医院申请补卡及加磁。
咨询电话:新校区医院 65911185 老校区医院 65363401
重庆师范大学校医院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