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四六级和期末考试即将临近,良好的学风建设和诚信的考试氛围需要大家共同遵守和维护,现将《重庆师范大学考试工作条例》关于考试作弊和违纪的界定与处理相关规定予以再次强调,望各位同学抓紧四六级英语考试和期末复习,诚信考试,诚信做人,杜绝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,一旦有作弊行为查实受到处分,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(新濠峰娱乐
已经有先例,警钟长鸣)!
《重庆师范大学考试工作条例》
第七章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
第二十七条 学生须按照考试安排及要求,以严肃、认真、积极、负责的态度参加课程考核。遵守考场规则,履行考生守则。对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。
第二十八条 学生考核违纪、作弊的认定
(一)在考核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核作弊
1.夹带与考核内容有关的书籍、笔记、纸条或其他记录考核内容的物件;
2.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相关的内容;
3.以各种方式传递考核相关信息或交换试卷;
4.以各种方式互对答案;
5.以各种方式窥视他人答案或有意造成他人窥视自己的答案;
6.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或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;
7.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室;
8.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、信息产品;
9.故意销毁试卷、答卷、或者考试材料;
10.违背独立解答试题原则的其他舞弊方式。
(二)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考核违纪
1.闭卷考核时,座位上(包括抽屉、桌面上、凳子上)有书包、书籍、资料等未按规定摆放的物品;
2.闭卷考核时,座位下(包括抽屉、地面等)有与考核内容有关的纸条、资料,难于判定为作弊时;
3.进入考室后不按编号入座或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和调动;
4.将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、信息产品带入考室不按规定地点存放;
5.在考室内大声喧哗扰乱秩序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;
6.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;
7.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、考号和作其他标记;
8.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,不能确定为作弊的;
9.提前答卷或考核时间终止后仍不停止答卷;
10.以各种方式故意污、毁本人或他人试卷未造成严重后果;
11.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统一考试、课程考核时旷考、违纪、作弊按《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执行,按以下方式处理。
1.课程考核时旷考,该课程成绩记载“旷”,计算机数据以零分记,该课程重修;
2.课程考核时违纪,视其情节给予扣分、取消参加该次考核资格等处理,对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,只能重修该门课程。
3.课程考核时作弊,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,成绩记为“弊”,计算机数据以零分记入,该课程重修。
第三十条 学生考核违纪、作弊处理程序
1.监考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、作弊行为,应及时予以纠正,终止该生考核。收缴其试卷,对作弊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、工具等予以暂扣,并如实填写违纪、作弊认定表。对暂扣的物品,面对当事人作相应清点。
2.新濠峰娱乐
组织的考试,根据学生考核违纪、作弊的事实,确定其性质,填写学生违纪处理报批表,交学校教务处按《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》予以处理。
特此通知
新濠峰娱乐
学工办
2012年12月17日